文法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

为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在本学院得到贯彻执行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,严肃党的纪律,纯洁党的组织,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加快学院的改革和事业发展,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。

一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,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,反对因循守旧、不思进取;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反对照搬照抄、本本主义;坚持密切联系群众,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;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反对独断专行、软弱涣散;坚持党的纪律,反对自由主义;坚持清正廉洁,反对以权谋私;坚持艰苦奋斗,反对享乐主义;坚持任人唯贤,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

二、认真落实中纪委、市纪工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和准则,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,切实重点做好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、领导作风、生活作风建设。认真落实学校纪委关于反腐倡廉若干规定,做到令行禁止。学院党总支与各党支部、教研室签定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,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。

三、坚持党总支的保证监督作用。党总支实行民主集中制领导,坚持“集中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原则,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,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
四、坚持党总支领导下的行政工作院长负责制。院长在决定重要行政事务时,要及时向党总支或总支主要负责同志通气,以取得总支的保证监督作用,并动员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
五、党总支负责召开好每年一次的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。要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确定的生活会主题、内容和要求,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组织好学习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,认真撰写发言提纲,开展谈心活动和批评与自我批评。总支书记作为党务“第一责任人”切实负起领导责任,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来带动其他同志,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好表率作用。

六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每年都要认真参加学校的工作述职。在述职中,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汇报,接受群众的评议和学校领导的考核。

七、坚持党务、信息公开制度。党总支和行政在党员发展、人员调入调出、经费使用等重要事情,都要按照有关工作制度、学院相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,不得随意删改和变动。正式决定前需要公示的要公示,坚持公开、公平和公正,以接受群众的监督。严格执行学院财务报销制度,坚持谁主管谁签字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。严格执行学院有关对外接待的规定,减少不必要的应酬,禁止高消费。

八、全体党员和干部都要模范遵守党纪、政纪和法律法规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坚定理想和信念,自觉抵御资产阶级腐朽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。党员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的纪律的,要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给予处分,严肃党的纪律,永远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。

九、党员领导干部要教育家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,自觉遵守党纪国法。